第六条 考核依据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要求报送的文件、报告、信息等资料;市环保局等六部门采取督察、检查、抽查等方式掌握的情况;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经查证属实的情况等。
第七条 考核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资料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情况与上报资料不符的,以现场检查为准。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关部门要督促整改并给予指导。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于2005年10月 10日前,按要求完成自我测评工作,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相关考核资料)。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资料,对2005年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初步考核、评分。市环保局等六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和查(现场)等方式,对2005年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现场核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后形成考核评分结果,并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第八条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10个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
第九条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2005年区县(自治县、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较差;情况严重的,取消考核成绩,并通报批评。
(一)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二)因工作不力受到国家、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第十一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下属单位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重庆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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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细则 │ 考核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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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成立区县级政府分管 │各区县(自治 │
│ │ │ │ │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 │县、市)政府 │
│ │ │ │ │动领导小组得2分,未 │以正式文件下发│
│ │ 1│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2 │成立不得分,政府分管 │的实施方案。 │
│ │ │ │ │领导未担任组长扣1分。 │ │
│ ├─┼───────────┼──┼───────────┼───────┤
│ │ │ │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各区县(自治 │
│ │ 2│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得2分,未制定不得 │县、市)政府以 │
│ │ │ │ │分,未按时上报扣1分 │正式文件下发的│
│ │ │ │ │ │实施方案。 │
│ ├─┼───────────┼──┼───────────┼───────┤
│ │ │ │ │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得1 │ │
│ │ 3│制定宣传工作计划 │2 │ │正式文件 │
│ │ │ │ │分,未制定不得分。 │ │
│ ├─┼───────────┼──┼───────────┼───────┤
│ │ │ │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 │正式文件 │
│ │ 4│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 │度得2分,未建立不得 │会议纪要 │
│组织领导│ │ │ │分。 │ │
│(25分) ├─┼───────────┼──┼───────────┼───────┤
│ │ │ │ │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得2 │ │
│ │ 5│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2 │ │正式文件 │
│ │ │ │ │分,未建立不得分。 │ │
│ ├─┼───────────┼──┼───────────┼───────┤
│ │ │制定考核办法和环保行 │ │制定考核办法和环保 │ │
│ │ 6│ │2 │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得2 │正式文件 │
│ │ │政责任追究办法 │ │分,未建立不得分。 │ │
│ ├─┼───────────┼──┼───────────┼───────┤
│ │ │ │ │按时上报阶段性报告 │ │
│ │ │ │ │得5分,每缺一个扣1 │ │
│ │ 7│上报阶段性报告 │5 │分,未按时上报每一个 │正式文件 │
│ │ │ │ │0.5扣分。 │ │
│ ├─┼───────────┼──┼───────────┼───────┤
│ │ │ │ │简报总数不少于20期 │ │
│ │ │ │ │得5分,每缺一期扣 │按照简报数量 │
│ │ 8│上报工作简报 │5 │0.5分,未按时上报每 │ │
│ │ │ │ │一期扣0.1分。 │ │
│ ├─┼───────────┼──┼───────────┼───────┤
│ │ │ │ │按照信息调度通知要 │ │
│ │ │ │ │求,每缺一期扣1分, │按照在信息 │
│ │ 9│上报各类报表及材料 │3 │未按时上报每一期扣 │调度系统上 │
│ │ │ │ │0.5分。 │的上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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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挂牌督办案件数5个 │ │
│ │ │ │ │(双桥区2个)得5分,少于│ │
│ │ │ │ │5个不得分;2.制定整改│ │
│ │ │ │ │方案得5分,未制定不得 │1.政府正式文 │
│ │ │ │ │分; 3.挂牌督办案件整│件,新闻媒体 │
│ │ │各区县(自治县、市)挂牌│ │改落实得10分,有一件未│公告; │
│ │10│督办案件情况 │20 │落实扣2分。4.挂牌督办│2.整改方案; │
│ │ │ │ │案件数超过5个,每增加1│3.结案报告。 │
│ │ │ │ │个加1分,加分不超过10 │ │
│ │ │ │ │分;未制定整改方案和 │ │
│ │ │ │ │整改落实的,不计加分。│ │
│ ├─┼───────────┼──┼───────────┼───────┤
│ │ │ │ │自办案件:1.办结率 │自、交办案件 │
│ │ │ │ │100%得2分,未办结的 │回复报告,抽 │
│ │ │ │ │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查情况。 │
│案件督办│11│12369群众投诉案件办理 │10 │2.依法履行职责得2分,│ │
│(50分) │ │情况 │ │发现有一件未依法履行 │ │
│ │ │ │ │职责的,扣0.5分。 │ │
│ │ │ │ ├───────────┤ │
│ │ │ │ │交办案件: 1.办结率 │ │
│ │ │ │ │100%得3分;未办结的 │ │
│ │ │ │ │按比例扣分,扣完为 │ │
│ │ │ │ │止;2.依法履行职责得3│ │
│ │ │ │ │分,发现有一件未依法 │ │
│ │ │ │ │履行职责的,扣1分。 │ │
│ ├─┼───────────┼──┼───────────┼───────┤
│ │ │ │ │1.结案率100%得6分; │ │
│ │ │ │ │未结案的按比例扣分, │交、督办案件 │
│ │ │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群众投│ │扣完为止;2.依法履行 │回复报告,抽 │
│ │12│ │15 │职责得9分,发现有一 │查情况。 │
│ │ │诉案件办理情况 │ │件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 │
│ │ │ │ │扣2分。 │ │
│ ├─┼───────────┼──┼───────────┼───────┤
│ │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 │全部纠正得5分,每发 │阶段性工作 │
│ │13│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5 │现一项纠正不彻底扣1 │报告,抽查情 │
│ │ │的错误做法纠正情况 │ │分。没有上述情况的得5 │况。 │
│ │ │ │ │分,但抽查发现有一项 │ │
│ │ │ │ │即不得分,并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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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自治县、市)重点│ │大于90%得5分,每少 │阶段性工作 │
│ │14│ │5 │ │报告,抽查情况│
│ │ │监管企业稳定达标率 │ │1%扣0,5分。 │。 │
│ ├─┼───────────┼──┼───────────┼───────┤
│ │ │建设项目“三同时” │ │大于90%得10分,每少 │阶段性工作报 │
│ │15│ │10 │ │ │
│ │ │执行合格率 │ │1%扣1分。 │告,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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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反弹│ │ │ │2003年以来已取缔的 │ │
│控制 │ │ │ │“十五小”、“新五小”│ │
│(20分) │ │ │ │企业死灰复燃的或国家 │ │
│ │ │ │ │明令淘汰的生产线(设 │ │
│ │ │辖区内环境违法 │ │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阶段性工作 │
│ │16│企业取缔关闭情况 │5 │每发现一起扣1分,直 │报告,抽查情 │
│ │ │ │ │至扣完此项分值。没有 │况。 │
│ │ │ │ │上述情况的得5分,但 │ │
│ │ │ │ │抽查发现有的,不得分,│ │
│ │ │ │ │并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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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达到一级标准化目标得5 │ │
│能力建设│17│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5 │分,达到二级标准化目标│标准化验收报告│
│(5分) │ │ │ │得3分,达到三级标准化 │ │
│ │ │ │ │目标得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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