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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认真落实《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6年十大便民利民措施》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认真落实《上海市
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6年十大便民利民措施》通知
(沪容环发[2005]198号)


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理念,继续扎实开展市容环卫行业便民利民服务,在04、05年开展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6年十大便民利民措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附件: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6年十大便民利民措施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6年十大便民利民措施


  以“贴近市民管理环卫、建设上海展示环卫”的基本工作思路,继续扎实开展市容环卫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创新市容环卫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保障能力,为上海市民生活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现提出2006年便民利民措施如下:
  一、做到“四个消除”
  1、消除城区垃圾箱房保洁的盲点。
  保持箱桶完好,容器底部内、外壁整洁。城区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两天清洗一次,没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三天清洗一次,夏季增加一次。
  2、消除二级旧里以下居住区域环卫设施配套的盲区。
  只要有一定量的市民生活在这些区域内,必须配套相应环境卫生设施,做好倒粪站、小便池、生活垃圾箱房、公厕等配置数量和配置质量。
  3、消除城区道路两侧废物箱设置的盲段。
  城区道路两侧(含河道两侧休闲场所)均不少于80米配置废物箱,在此基础上结合功能区域需求,适当增加配置密度和配置大容量废物箱。
  4、消除居住小区内环卫作业扰民的现象。
  凡在居住小区内从事环卫作业服务时,应该避免产生扰民。如有作业扰民举报或投诉,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并适时纠错整改至百姓满意。
  二、开展“三个建设”
  5、全面启动新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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