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
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一月十三日
重庆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打击非法营运,维护道路客运行业稳定,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崔坚、周天云、何智亚,市交委主任丁纯、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为副组长,市交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办、市工商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以及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公安交警总队、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维护道路客运行业稳定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由市交委梁培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信访办冯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谭卫、市公安交警总队肖文武、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宋志军、市运管局刘艰、何宗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9186572(白天)、89186581(夜间)、89183031(白天),联系人:何宗海13883908999,陈宁13708301999。
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道路客运行业形势,制订相应措施。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通过情况通报、工作简报、文件传递等方式保证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维护道路客运行业稳定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重点整治车辆入户手续及营运手续不齐、违规营运。
(二)坚决整治租赁车违规经营或从事出租车客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