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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2006年春运自1月14日始至2月22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春运指导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春运各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在春运期间,要建立统一高效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口岸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东城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春运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全市春运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春运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主动协调解决。
  二、安排充足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根据预测,北京2006年春运期间铁路、民航、公路省际长途、市内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等客运总量将比上年有所增加。各运输部门要根据今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流、民工流和探亲流高度集中的特点,加强客流预测,提前安排充足运力。要针对春运期间不同阶段客流和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指挥调度和运输组织,并认真制定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快速的信息联系渠道和反馈机制,及时解决运输组织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旅客出行需求。在保证运力需求基础上,铁路、道路运输等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教育、建设、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学生、民工团体票订售、包车等项工作。民航部门要安排好海峡两岸包机以及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铁路、民航和道路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滞留乘客的疏导、转乘和服务工作。市运输局、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等单位要重点做好与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的运输衔接及铁路夜间临时客车的旅客集疏运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来京务工人员客流的监控,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在优先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各运输部门还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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