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2004至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
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05〕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共同制定的《石家庄市2004至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石家庄市2004至2005年度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至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4至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石家庄市2004至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提高全市农村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二)组织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石家庄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实施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研究制定全市工程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程实施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电话:86036696,86071939),下设综合工作组、资金管理工作组、设备招标工作组、技术指导工作组、项目培训工作组、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组等,分别负责起草文件和协调工作、筹措及管理工程资金、指导工程建设、开发和配置教学资源、培训管理人员和教师、开展三种模式下的教育教学研究和项目评估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实施远程教育工程的县(市)、区和项目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
二、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