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单位和
重大危险源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的通知
(石政发〔200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加大对生产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单位和重大危险源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监控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事关经济的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领导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树立科学发展观,打造“平安石家庄”,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迫切需要出发,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单位的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
二、明确任务,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晰;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要按照整改和监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做到扎实推进;要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保证安全投入;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落实责任,加快推进重点监控单位的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按要求做好整改和监控,绝不能强调客观,敷衍应付。涉及到的责任部门,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包案领导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隐患整改和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和监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整改和监控的日常监督检查及综合协调工作,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有关包案领导要经常深入包案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整改监控工作不到位,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