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7年,在银川市建立1个绿色(或无公害)批发市场,建设5家绿色(或无公害)食品超市;3年内每年至少建设改造2家“农改超”;在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4市(含辖区各市、县)每年建设或改造1家以上“农改超”。
2.分段目标及实施步骤
(1)农售药残留平均检出率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检出率:2005年控制在7%以内,2006年控制在6%以内,2007年控制在5%以内。
兽药农残平均检出率:2005年控制在15%以内,2006年控制在13%以内,2007年控制在10%以内。
由农牧部门牵头,质检、卫生等部门参与实施。
(2)畜禽定点屠宰管理
县以上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2005年—2006年达到95%以上,2007年达到98%以上。
县以上城区牛羊进点屠宰率:2005年达到70%以上,2006年达到85%以上,2007年达到90%以上。
县以上城区家禽进点屠宰率:2005年达到60%以上,2006年达到70%以上,2007年达到80%以上。
由商务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参与实施。
(3)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5类食品抽样检测合格率:2005年地产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达到90%以上,酱油、食醋达到85%以上,2006年—2007年逐年提高2—3个百分点。
10类及13类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通过率:2005年10类食品达到90%以上, 2006年13类达到90%以上,2007年完成全部28类食品市场准入。
由质监部门牵头实施。
(4)食品量化分级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率:2005年达到70%以上,2006年达到80%以上,2007年达到 9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005年达到90%以上;2006年达到95%以上, 2007年达到100%)。具有100人以上接待能力的餐饮企业:2005年达到70%以上;2006年达到 85%以上,2007年达到95%。
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2005年达到90%以上,2006年达到95%以上,2007年达到100%。
由卫生部门牵头实施。
(5)清真食品监督管理
《清真食品准营证》办证率:2005年达到90%以上,2006年达到92%以上,2007年达到95%以上。
由民族宗教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6)流通环节食品监管
地级市大型商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 2005年达到90%以上,2006年达到93%以上, 2007年达到95%以上。
县级市及各县大型商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2005年达到85%以上,2006年达到87%以上,2007年达到90%以上。
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商务部门参与实施。
各部门在具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制定重点食品的抽样检测计划,在日常和专项监督抽查时要将检测检验报告分类建档,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检测资源共享。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对以上指标进行检查,为全区考核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提供具体依据。
(二)保护知识产权
1.分段目标
2005年—2006年,初步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与跨部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专利案件发案率下降8个百分点,商标违法案件发案率下降3个百分点,版权违法案件发案率下降8个百分点;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
2007年,健全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与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专利案件发案率下降10个百分点,基本遏制侵犯专利权违法现象,商标违法案件发案率下降5个百分点,版权违法案件发案率下降 10个百分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2.实施步骤
2005年开始,自治区各级整规部门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工商、公安、质检、知识产权、版权、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与行政的协调运行机制,明确案件移交标准,加强信息交流。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和执法活动,重点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和商标、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2006年,重点打击跨地区侵权专利案件,尤其是本区境内有较大影响的故意或反复专利侵权案件。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对全区商业流通专利执法检查,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假冒、冒充专利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继续加大对侵权商标案件的查处力度。
2007年,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常规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针对侵权较重的果酒及食品行业,有效开展跨地区联合执法。加大对版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巩固打击专利侵权与商标侵权的成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多种形式的培训与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以案说法,扩大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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