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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


  2、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暂行办法》(湘财教〔2005〕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免费教科书发放流程,保证资助名额分配、贫困生评定、教材选择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向享受“两免一补”的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登记表,登记表要有学生姓名、家庭姓名、住址、资助内容、时间、金额及学生、班主任、家长签名等内容。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自上而上,具体到每一名贫困学生的动态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农村中小学在校生数、贫困学生数、贫困生界定标准等都要纳入管理系统,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各地不得人为将贫困家庭学生集中到教材价格低的年级,各年级的贫困学生人数占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与省下达各地的贫困学生比例基本一致。

  3、今年省里以湘财教〔2005〕2号文件下达各县(市、区)的贫困学生数,为每个学期必须资助的人数;今年春季,部分地方资助的贫困学生人数未达到省里规定的人数,各地务必尽快按要求整改,逐一落实。各县(市、区)应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省编地方课程必设科目教科书,当地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只按省里下达的贫困学生人数和免费教科书的实际总金额与当地新华书店在结算教材款时予以抵扣。各县(市、区)和学校可不考虑实际发放免费教科书总金额是否突破省下达的免费教科书控制额度,所有免费教科书款,均由省财政直接与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结算。

 4、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确定免费教科书种类、版本;各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论是否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资助,各科目均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均应从省教育厅发布的中小学学生教科书目录中选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订购教材时,应将各年级的免费教科书套数通知县新华书店,以便新闻出版部门在免费教科书扉页上统一印制“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的字样。

  5、为进一步做好今秋“两免一补”工作,各地要尽早安排好今秋中小学贫困生认定工作,特别是要提前做好入学新生的贫困学生认定工作。从2005年秋季开始,凡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学生,各地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免费入学,否则,将作为乱收费进行严肃处理。省财政安排国扶县和省扶县的免杂费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学生所在学校公用经费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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