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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运输企业要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安全驾驶规则,保证车辆、船舶、火车、飞机及其有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车(船、机)的正班正点率。要推行规范化服务,狠抓检查落实,保证站容站貌、车(船、机)容车(船、机)貌整洁,环境良好,为广大旅客提供舒适的出行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倡导文明服务,提倡普通话服务,增添便民服务设施。要加强运输调度指挥,有效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运输安全。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严格执行春运期间运价浮动的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搭费,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在严厉打击票贩子的同时,严格窗口售票,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预售(订)票、扩大联网售票范围和组织送票服务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
  七、预防疾病流行,做好防控工作
  春运期间是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加之人员流动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因此,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禽流感等疾病的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坚持保洁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八、加强春运宣传和统计报告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交通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投入的运力、人力、设施等各方面准备工作,班次、线路等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机)航班、旅游景点、气象预报、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要。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将本地区、本单位的春运动态通过《工作简报》上报市春运办。今年春运统计实行日报制度,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运输管理部门要按时向市春运办报送运输完成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有关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市就业局要向市春运办报送民工有序流动动态。春运期间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在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时应及时报送市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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