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打击各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揭露商业欺诈的骗术,增强群众识破骗局、防范欺诈的意识和能力。部门之间要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形成防范商业欺诈的预警和处置机制,增强企业和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鼓励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严厉惩处以诈骗为主的违法犯罪团伙。
(十)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查处滥开高价处方、乱收医疗费用的行为;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建立并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
四、结合工作实际,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十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以种子、苗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农机具及配件等主要商品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十二)坚决清理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无序投资、重复投资现象,继续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反弹。
(十三)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在环境执法、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上狠下工夫,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决不手软,坚决依法关停。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增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的陕西经济。
五、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
(十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信用自律,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要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结合“共铸诚信”、“诚信兴商”等诚信宣传和实践活动,编印“诚信陕西”宣传画册,推进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十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细化有关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继续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查处市场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人员,要依法严厉查处;要运用现代化技术强化执法手段,推进执法技术创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