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鲁农环保字〔2005〕2号)


各市农业局:

  为切实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省厅确定今年在全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状况调查与监测、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保护、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建设生态省,实现大而强、富而美新山东的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积极创建工作机制,业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主要领导主动抓,在农业部门内部形成合力。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支持,联合各有关单位,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今年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在搞好全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监测、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评估和预测农业环境污染程度和潜在威胁,确定农业环境污染产生的敏感区域,掌握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和发展趋势,摸清我省农业资源与环境状况,提出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和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同时,通过技术试验示范,逐步探索出适应我省特点的最佳技术模式进行推广(具体工作方案与要求见附件1、2、3)。各市要将任务目标分解落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三、加大宣传和投资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上级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一系列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增强他们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氛围。同时,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增加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投资力度,投资环境就是投资未来。要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企业家把更多的资金用到消除农业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上来,以有限的资金投入,获取更大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