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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杭卫发[2006]3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卫生强市”建设,进一步做好城市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医师下基层工程的意见》(杭卫发[2005]410号)中的有关规定,对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生到农村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05]59号)作如下补充:
  1、在做好“万名医师下基层”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城市医生“卫生下乡”、“对口支援”工作;
  2、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一年,原则上分为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以前3个阶段,每阶段从原来的两个月增加到4个月,也可以提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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