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全面建设市、县、乡(街道)、村(居)四级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逐步实现村村通、居居通。加快市县两级计生部门办公自动化政务网站建设,实现文字处理、公文流转、信息检索、档案管理的电子化、自动化和一体化。建立集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于一体的全市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传输和异地查询。计生、民政、卫生、公安、工商、劳动、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建立人口计生相关基础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发展远程教育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府网站,利用互联网技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20.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抓战略研究、抓工作部署、抓督促落实,认真制定实施“十一五”和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绩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共同调研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抓好工作部署和督查落实。组织部门要会同人事、人口计生等部门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干部评价政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改进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确保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1.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积极探索建立上级业务部门协管下级业务部门干部制度和干部政绩备案制度,激励广大计生工作人员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建设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优质服务的能力。切实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其工作责任和报酬待遇,对村级人口计生干部建立“村用、乡聘、县备案”的管理制度,对政绩突出的人口计生干部,在提拔使用、学习深造、岗位锻炼、评先树优等方面,要给予优先考虑。在推荐选举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要有一定比例的人口计生干部。坚持“纠、评、建并举”的方针,加强计划生育行业作风建设。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下评上”活动,加大对违法行政、“三乱”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树立计划生育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