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方面的科普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参与性病、艾滋病和突发性传染疫病预防干预工作。开展社区和家庭综合性生殖健康示范活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制定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发展生殖健康产业,积极研发、引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
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1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综合管理体制。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与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各部门制定出台改革政策措施,凡是涉及计划生育的,应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1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在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大力实施强根固本战略,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依法明确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责任与义务,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和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建立“依法建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要把计划生育薄弱村帮促转化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手、上下联动、综合施治。要把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建立健全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园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明确具体任务和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
14.建立由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入地政府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管理和服务经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流出地政府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待政策。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加强信息沟通,健全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制度。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和落实我市流动人口“四制”管理经验,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抓住办证、租房、用工、节育措施落实和医疗保健等环节做好工作,实现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四种模式、五位一体”的新建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做法,消除城区计划生育管理的盲区。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的内容和管理方法,形成切实有效的管理制约机制。对失业、无业、自谋职业及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应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单位与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搞好衔接和工作落实。
五、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