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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5.未来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末,全市人口总数控制在650万人以内,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年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和5.5‰以内;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6‰以下;积极改善人口性别结构,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103-108的正常范围;全面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加快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6.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1)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方针,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2)坚持依法行政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保持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3)坚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方针,建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4)坚持政府计划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方针,把党的领导、依法行政与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人口计划调控,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5)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对计生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县实行重点突破,使他们尽快跨入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行列。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6)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搞好知情选择,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7)坚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方针,采用以奖为主的积极引导方式,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8)坚持综合改革的方针,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不断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要求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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