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再就业工作办公室关于在我市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的通知
(武再就业办[2005]02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各区劳动(保障)局:
今年是国家确定的“政策效应年”。根据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和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34号)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再就业政策扶持就业的效应,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反映迫切的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完善和落实工作,经研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4-6月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推进就业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在“政策实效”行动中,以“多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针对当前部分再就业优惠政策存在操作复杂、政策发挥效果还不显现等相关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开展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排查、听取群众的反映,正确掌握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真实情况,查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落实、发挥扶持政策促进再就业的效用,努力使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都能够享受到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和帮助,全面促进我市再就业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 政策排查。按照武发[2003]14号文及我市再就业配套文件要求,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企业认定证明、四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主辅分离、税费减免、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再就业资金落实等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效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详见目录)。一是排查在现行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享受政策的情况,各项政策是否充分发挥了促进再就业的效应。二是排查相关措施到位情况,各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相关措施是否有效发挥出应有的政策效应。
(二) 分析问题。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排查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弄清原因,找准问题。要分清哪些属于是因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忽视而产生的问题;哪些是涉及到其他部门,需要共同协调研究的问题;哪些是需要市区综合研究部门研究,协调解决的问题,等等,都要逐一清理。对各项优惠政策,有的实效作用显现,有的不显现,都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
(三) 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劳动(保障)局要深入到社区、用人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之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已经查出来的问题,要结合实际,以落实政策为前提,以提高政策实效为目标,从有利于改善本单位、本区就业环境、发展经济出发,找准切入点,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对属于本系统、本单位内工作不到位影响政策落实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涉及到有关部门的问题,要主动上门,加强协调,合力推进予以解决;对待其他问题,要认真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报市再就业办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