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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工程验收后,各市州要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在项目学校进行国有固定资产登记,建立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档案。各市州要建立对学校设备完好率、使用率、人员配备和资源利用等情况定期检查的制度,并通过计算机管理实现与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数据交换。

  四、认真总结工程实施经验

  工程建设完工后,各市州要组织电教、仪器、教研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教师将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应用于教学,研究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在各学科教学中的应用,推广一批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服务学生、服务“三农”的成果,发挥现代远程教育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中的作用。

  工程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各地区要及时加以总结,并就工程建设方式、技术配置、投资效益和应用效果以及适宜的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等形成报告,报省远教办。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各地一定要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精心设计,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为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奠定良好的基础。

  附件:1、湖南省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2、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略)

  3、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学校名单(略)

  4、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表(略)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1:
湖南省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
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任务及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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