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3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3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教发[2005]83号)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邵阳市、永州市、娄底市、郴州市、益阳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贯彻全国和我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制定的《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中央三部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工程的组织领导

  我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按照部际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由主管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省教育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省级试点工作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检查工程的实施。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工程统筹,落实本地实施范围,组织指导项目实施。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管副县长(市长、区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负责落实项目学校以及工程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各市州及项目县成立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及时报省远教办备案。

  二、认真制定工程实施方案

  各市州要按照《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工程实施方案,并保证其切实可行。制定工程实施方案要遵循以下原则:

  1、教育、发展改革(计划)、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统筹考虑不同县市区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认真做好实施地区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实行项目管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