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5日,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废止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31日审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4年12月24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对《
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