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2005年7-12月)
1.成立领导工作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筹备组开展筹备。
2.拟定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制定技术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3.聘请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建设方案的论证、评审和技术把关。
4.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5.各区政府成立筹建机构,并着手开展立项、普查等前期工作。
(二)建设阶段(2006年1月-2006年4月)
1.系统平台建设。按照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建设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监督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平台等;开发配备满足深圳实际的监督管理数据无线采集设备。
(1)市监督指挥体系软硬件系统的开发建设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地方标准由市城管局会同市科技信息局、质监局制定。
(2)各区监督指挥体系硬件系统建设、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及监督管理数据无线采集设备的购置由各区政府负责。
(3)业务处理应用系统软件由市城管局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统一研发配置。
2.综合信息普查。开展特区内(含非建成区)网格划分和城市管理设施普查,一是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要求,结合实地调查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单元网格进行精细划分和编码;二是实地勘测调查,对特区内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共六大类地物目标(城市管理部件)按技术规范的精度要求进行地理定位,按照《城市市政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的要求进行描述;三是由部件管理的责任部门提供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信息。通过上述地毯式普查,建立覆盖全市的全面、准确、完整的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库。
(1)市规划局会同市科技信息局、公安局、质监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全市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绘制单元网格图集,按地理定位精度要求,制定单元网格数据入库规范。
(2)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通过项目招投标确定的专业勘探测绘企业开展综合信息普查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部普查数据的汇总入库。按照《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与普查》的普查标准和管理分工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科技信息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安监局、旅游局、统计局、人口计生局,市报业集团、市广电集团,深圳警备区、公安边防深圳指挥部,邮政局、通信管理局,市燃气集团,深圳供电局负责提供由本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城市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的标注,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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