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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12月13日 深府办[2005]167号)


  《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82号)以及《关于印发2005年深圳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41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卫生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深化2005年上半年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本次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具体目标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档案,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基础,逐步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
  (二)进一步强化清理、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的整治工作。
  (三)重点整顿的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产品质量卫生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四)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年累计抽查产品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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