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要协调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妇联等部门,组建社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队伍,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使他们能够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预防保健、健康咨询、性病临床诊断、一般治疗、家庭护理等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艾滋病防范意识,降低高危人群危险行为,改变社区居民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态度,营造有利于感染者和病人生活的宽松环境。
  八、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确保防治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要保障艾滋病防治经费投入,保证必要的治疗药物采购、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人员培训、疫情监测和艾滋病患者救治等经费。防治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集。
  要结合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实际情况,调整、修订现行的有关规章、规划和文件,并按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和制定符合当前防治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要尽快建立艾滋病防治人员的职业保障机制,制定我市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管理办法,健全医疗卫生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职业保障措施,对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及公安、司法部门中直接从事艾滋病患者监管的管教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津贴补助。
  要按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规定,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救助范围,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制定并落实针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政策,依法维护他们工作和学习的合法权益,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鼓励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
  建立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救助工作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各种形式的支持和帮助活动,探索建立艾滋病防治多渠道筹资机制。
  九、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根据我市艾滋病流行特点和实际情况,在艾滋病的流行病学、社会学、行为学、实验诊断学、临床学及卫生经济学等领域,开展深入广泛的科学研究。将艾滋病研究项目列入我市科研规划的优先项目。
  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生物科技企业的整体资源优势,组织力量对艾滋病的流行状况、艾滋病防治政策以及防治效果、目标人群的行为干预效果进行评价,在艾滋病病毒和免疫学变化、艾滋病的临床治疗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鼓励和支持抗艾滋病药品的研制与开发。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