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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27日 深办[2005]61号)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做好我市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欢度祥和、安定的节假日,营造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过好节日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从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人员对城乡困难群众家庭进行深入排查和走访慰问,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各级党政干部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加。各区和民政、劳动保障以及工、青、妇等部门、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可能多给予困难群众帮助,重点解决好孤寡老人、特困户、失业人员、流浪人员等的生活保障问题。加大落实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员工工资以及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解劳动关系纠纷,维护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心关怀外地来深务工人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送温暖和社会救济活动,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相互关怀、相互帮助的和谐氛围。
  二、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党政领导带头深入慰问驻地部队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走访优抚对象。各级政府要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要深入了解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积极为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切实帮助烈属军属、伤残军人、在乡退伍老红军和老复员军人解决生活、住房、医疗方面的困难。推动和倡导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结合自身实际,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开展学习人民子弟兵、热爱人民子弟兵活动,热情地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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