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也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重点是加大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立业工程,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大主要农产品品改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抓好粮油棉麻、肉奶水产、果蔬茶、竹木林纸和烟草等产业链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二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任务。着力化解乡村债务,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土地征用制度和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农村电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抓好小康示范村建设,加强村庄规划,搞好土地管理,整治村容村貌。四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
3.大力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坚持城镇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合理、集约利用土地、水等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一是抓好规划引导。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高标准搞好城市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城乡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功能区划以及城市发展规模和建设速度,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模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二是推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坚持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职能作用。加快长株潭发展,提升竞争力,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城市群。其他区域中心城市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形成特色,提升区域影响力,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发展一批新的中等城市、卫星城镇和特色城镇。三是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通过市场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吸引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城镇化的管理、引导、规范。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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