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4.依法监管企业生产。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全部持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产品要得到有效清理。
  5.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和完善计量管理。基本消除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至“十一五”规划后期,本地区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珠江三角洲地区85%以上(东西两翼、粤北地区7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大型工业企业贯彻GB/T19022-ISOl0012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珠江三角洲地区60%(东西两翼、粤北地区50%)的中型企业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珠江三角洲地区50%(东西两翼、粤北地区40%)的小型企业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6.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地方大宗、特色、外向型农产品和主要食用农产品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新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广东省名牌农产品品种。
  7.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减少,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和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服务质量。
  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本地区第三产业(交通、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达到国际水平,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创建一批名牌服务机构。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9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