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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的通知
(甘政发[2005]9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要求,现就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各地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省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改善。中央稳健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也将有利于全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将进一步强化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减少财政“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但经济运行中仍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较重,已经确定的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6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比较突出。从财政收入方面看,全面取消农牧业税,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收入政策的调整,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财政支出方面看,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就业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粮食生产,支持“三农”、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偿还政府到期债务等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支出。
  根据对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2006年全省财政工作和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准确执行中央稳健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促进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科技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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