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资委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事务;负责委机关收发、转办、保密、档案、宣传、通联、接待、财务、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委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工作和指导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委机关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各科(室)做好所监管企业的维稳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
  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负责起草委重要文稿;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有关法律问题,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现代化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参与改革融资和企业债务重组工作;负责对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及委托工作提出意见。
  (三)统计评价科
  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和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按规定对外发布信息;拟订清产核资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的资产损失审核和认定;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并对相关人员的奖惩提出建议;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产权管理科(加挂财务总监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国有资产收益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和使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收缴企业产权转让收益,并对产权转让收益的使用管理提出意见;审核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负责监缴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管理提出意见;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企业财务总监日常管理工作。
  (五)改革重组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核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组织协调企业改制以及企业解散、清算、关停、重组有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指导企业分离办社会有关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与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独立董事人选;提出选派企业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财务总监人选;研究拟订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委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的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劳动工资、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