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信息管理的通知
(粤财综〔2005〕108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
2004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粤府函〔2004〕40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规范政府收入分配、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和征收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技术,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和服务质量。”但是,目前非税收入征管还不能实现电子化管理,加上一些客观原因影响了工作效率,存在着委托银行代收网点少、群众往返银行和执收单位次数多、群众缴款不方便、执收单位和上下级之间对账难,财政票据核销工作量大,财政部门对执收执罚行为的监控未能完全到位等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电子化信息化,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发了“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非税系统)。现省财政厅和省纠风办决定首先在省级单位中全面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分期分批将省直执收执罚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纳入省非税系统,通过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和服务质量。现将省非税系统建设情况和有关推进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省非税系统建设情况简介
(一)系统主要功能。
“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是广东省财政厅“金财工程”的核心子系统之一,由广东省财政厅与瑞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该系统属于实时系统,为执收单位提供了包括在线委托银行代收、离线委托银行代收、单位集中汇缴形式在内的多种非税收入收缴功能。系统能为执收单位和财政部门提供实时的缴款信息、实时进行票据核销,实现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之间的自动对账,以及较为全面的系统报表统计功能。
(二)系统建设目标。
省非税系统通过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和代收银行信息数据的有机联系,达到以下管理目标:1、最大限度地方便单位或个人的缴款,缴款人可在规定缴款期限内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三大银行系统的省内任何一个营业网点缴费,改变过去只能在指定的银行网点缴款的做法,实现便民、利民、为民,体现以人为本精神;2、解决执收单位对账难、票据核销难的问题,执收单位可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缴费情况实时查询,及时与非税系统、代收银行进行逐笔款项的对账,全面掌握收费缴交情况,系统在代收银行确认收款后可同时自动核销票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实现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征缴、票据、资金等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在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有力推动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