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手段,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查处各种假冒和冒充知识产权行为,重点抓好生产、流通、进出口等领域涉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
2.切实加强联合执法。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与公安、工商、文体、司法、海关等部门加强协调与沟通,进一步完善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根据专项行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贸易投资环境。
(六)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
宣传普及和培训是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创新宣传思路,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的发明创造,举办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赛,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以设专栏、辟专题等方式,掀起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新高潮。把知识产权课程列入到我市干部队伍培训中去,鼓励知识产权知识进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年至少两次邀请国家、省内外知识产权系统专家领导为我市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发明创造人作高层次的知识产权报告。把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采取各种形式,为我市及各区政府培训一批精通知识产权业务、能够熟练处理国内及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人才;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知识产权指导、培训、咨询服务,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及我市支柱产业领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考察,走出去引进来,促进和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对国内外各类知识产权竞争和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知识产权局、海口工商局、市文体局、海口海关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面规划,有序组织推进全市的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总结。各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推动本区域内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口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符明全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