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居申领门牌、门牌证的,须提交申领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出具的证明。
4、委托他人代申领门牌、门牌证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产权单位(所有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单位和个人申领破墙开店的门牌、门牌证的,除1、2、3项外,还须提交市或区、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产权人因分户、房屋出租等事项申领门牌、门牌证的,除1、2、3项外,还须提交与办理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7、新建大型建筑物、住宅区集中申领门牌、门牌证的,其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由各区、县(市)地名管理部门自行依法确定。
(二)办理期限
1、申领材料齐全,有标准地名,且房屋实际地址与房产权证地址一致,可当场办理门牌证发放手续的,应当场核发门牌证或相关证明。
2、有标准地名,但房屋实际地址与房产权证地址不符的,须实地察看,再予确认。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三)遗失与补领
对因保管不慎遗失的,可凭遗失证明和相关申领材料向原发证单位挂失并申请补领。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门牌、门牌证工本费。
(五)门牌证格式
按省定新版标准执行,统一由省定印刷厂印制。
四、签章和资料保密要求
所有有关地名管理的行政审批,包括《地名使用批准书》、《杭州市道路桥梁命名更名表》、《杭州市地名命名申报表》、《杭州市地名更名申报表》以及门牌证等,一律加盖地名管理行政机关的印章。
为确保标准地名和门牌申领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地名管理部门有责任做好涉及单位(个人)隐私的归档资料的保密工作。
附件:
1、杭州市道路桥梁命名更名表;
2、杭州市地名命名申报表;
3、杭州市地名更名申报表;
4、杭州市地名命名预申报表;
5、杭州市地名注销备案表。
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
杭州市道路桥梁命名更名申报表
____________区、县(市) 年 月 日
┌──────┬─────────┬──────┬────────────┐
│ 标准名称 │ │ 申报单位 │ │
│ │ │ (盖章) │ │
├──────┼─────────┼──────┼────────────┤
│ 汉语拼音 │ │ 联系人 │ │
│ │ │ 及电话 │ │
├──────┼─────────┼──────┼────────────┤
│ 所在地 │ │ 具体位置 │ │
├──────┼─────────┼──────┼────────────┤
│ 长 宽 │ │路面(桥梁)│ │
│ (米) │ │ 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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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名更名 │ │
│ 理由及标 │ │
│准名称来历、│ │
│ 含义 │ │
├──────┼─────────┬──────┬────────────┤
│ 所在地地 │ │ 地名分管 │ │
│ 名管理部 │ │ 领导意见 │ │
│ 门意见 │ │ │ │
├──────┼─────────┴──────┴────────────┤
│ 审批部门 │ │
│ 意见 │ │
│ │ │
├──────┴─────────────────────────────┤
│注:(一)申报单位填写本表上报时,应附该地名所处位置图和其他有效证 │
│明资料。 │
│ (二)审批部门意见栏,市区由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签批,各县(市)由各县│
│(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签批。 │
│ (三)所在地地名管理部门意见栏,市区由各区地名办公室填写,各县(市)│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 │
│ (四)分管领导意见栏,市区由各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填写并签名,各县(市)│
│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填写并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