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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道路(含街、路、巷、弄)门牌编制,必须在把握稳定性、超前性原则的基础上,从将编制的道路状况入手,按照科学规范、有序可循、不得重号的要求进行编制。
  (一)门牌编制方法
  1、市内道路两侧的门牌一般按照自东向西、自南向北、从起始点开始按左单右双的要求进行编制。斜方向道路,临近东西向的,按自东向西顺序编号;临近南北向的,按自南向北顺序编号。市区向郊外延伸的道路,也可以自市内向郊外编制。
  2、实行距离门牌编制。道路两侧门牌号码的编制应基本对应,可视情况每4-10米左右编制一个门牌号码。道路两侧连续无单位或相关建筑物的,应编制预留号码。
  3、长度较短、两侧建筑物较少或一侧为河流、绿地、公园等地理实体的道路,可按照距离门牌的编制要求,单侧连续编制。
  4、其它情况按照《杭州市门牌管理规定》第十条编制。
  (二)道路门牌整编的基本程序
  1、确定整编道路门牌的方法。
  2、发布并张贴道路门牌整编公告。
  3、全路和现场调查,做好调查记录。
  4、结合现场调查和历史审批资料制作全路段门牌编排表。
  5、预编并张贴门牌预编号,预编号应保留不少于15天,张贴预编号时间与安装时间不少于间隔10天。
  6、确定全路段应上墙的门牌号并核准数量。
  7、制作门牌。
  8、按门牌编排表安装门牌(由门牌制作单位安装)。
  9、全路段门牌安装质量验收。
  10、验收合格后,根据调整情况修改全路段门牌编排表。
  11、确认后归档。
  12、门牌号码变更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公安、房管、工商、邮政等部门备案。
  住宅区楼(幢)、单元、户室牌整治,可参照执行。
  (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道路门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是开展道路门牌整编工作的一部分。随着道路门牌整编工作基本完成,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分门别类,及时归档。各区、县(市)应具备一套较完整的道路门牌档案资料,并及时输入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三、规范门牌、门牌证申领程序
  (一)门牌、门牌证的申领
  1、单位申领门牌、门牌证的,产权单位须提交申请报告,房产权证、房产平面图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个人申领门牌、门牌证的,须提交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房产权证、房产平面图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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