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公司应当调查以下内容:
1、调查公司的合法性和相关信用情况。主要包括:
(1)查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确定公司的设立是否依法登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是否到位。
(2)查验公司以往的开发销售业绩、信用等级证明,与中心或银行合作情况,以判断公司的信誉和承诺事项的可靠性。
(3)确认公司是否愿意承诺在借款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之前承担借款阶段性担保责任。
2、调查公司开发和销售行为的合法性。主要包括:
(1)查验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证明,以确定是否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
(2)查验楼盘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确定该楼盘的开发行为是否合法。
(3)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确定该楼盘的销售行为是否合法。
3、调查公司财务状况和筹资情况。
(1)查验公司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近3个月的会计报表,以确定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资行为。
(2)查验公司净资产是否达到总投资或分期投资的35%或其它规定比例以上,公司其他筹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对以资本公积开发投资的,股东应以书面形式承诺在楼盘竣工前不撤回投入资金;对用销售货款滚动开发投资的,应当充分考虑可预售程度,以判断开发资金投入计划的可行性。
(3)查验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项目建设延期。
(4)查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或其他重大或有负债。
(三)对贷款楼盘应当调查以下内容:
1、查验楼盘及其所处位置是否为本市普通住房。
2、查验楼盘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配套工程、市政设施、交通条件、容积率、绿化率、户型等,以判断楼盘是否具有居住优势。
3、查验楼盘相邻地段同类、同档次楼盘的销售价格、销售率和客户群体,楼面地价、价格定位和计划销售利润率,以判断楼盘是否具有市场优势和价格竞争优势。
4、查验楼盘工程实施进度,多层主体结构是否结顶,高层是否完成投资的三分之二,以确定楼盘是否符合规定的放款条件。
5、查验土地使用权证抵押情况,包括已办理抵押的土地面积、抵押价值、抵押期限以及抵押权人(银行)是否出具同意预售的书面证明。
6、查验楼盘的其他情况,包括: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幢数、套数、开工时间、预期建设周期、预售面积、销售价格、销售情况等。
(四)楼盘调查报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报告内容的要求:
(1)报告公司及楼盘的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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