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关于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卫发〔2004〕42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紧紧围绕“四查四促”,即查执行梗阻,促政令畅通;查办事拖拉,促优质高效;查作风飘浮,促求真务实;查因循守旧,促开拓创新。切实解决我局机关、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有新的改进,人民群众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
  二、开展效能建设的对象范围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并明确提出把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作为加强卫生部门效能建设的重点内容,必须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为此,市卫生局效能建设的对象范围为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学习教育。始终把学习教育贯穿效能建设的全过程。一是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宗旨观、政绩观和发展观教育,抓好“求真务实”专题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和“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执政为民、促进发展”的观念;二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机关效能建设中作出表率;三是坚持典型引路,在机关积极组织参加 “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 评选活动,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卫生工作者”活动,营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