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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学校
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17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实施改革攻坚七项重点工作的决定》(锡委发〔2005〕41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5〕77号),组建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为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接受市教育局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的市政府直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县)级建制,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一、主要职责
  市学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所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所属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办学体制、人事制度等改革,引导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三)对所属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建立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绩效。
  (四)负责所属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负责所属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所属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以及科普、环保、安全、人防、信息技术应用教育和学生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六)负责所属学校的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机构编制、教职工的劳动人事管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七)管理所属学校资产和教育经费,编制所属学校教育经费预、决算报告,负责对所属学校教育经费使用和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统战工作,领导所属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主管所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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