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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发挥农村经济信息网的优势和作用,建立面向农村的全市电子商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产品、技术、市场、价格和劳务需求、招商引资等信息服务方面,大力推介地方名优特产,发展农产品网上贸易,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
  2.推广“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中介组织信息服务+农户”模式,提升信息化服务于企业供应链优化和商务环境建设水平,完成20个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建设。
  (五)建设网上商城,推动面向消费者电子商务应用
  1.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百货商场和购物中心建立自己的商务网站,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开展网上消费。
  2.建设重庆市社区信息服务中心,建立以小额电子商务消费为核心的全市社区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全市社区服务电子商务消费体系,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网上社区管理、商品销售、服务系统和社区服务热线电话系统,发展以便捷购物、家政服务信息、健康咨询等便民服务为主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
  3.按照满足广大消费者方便、快捷、安全消费的要求,以建立政府监控下的一卡通的管理、经营、消费体系为主要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普及应用一卡通。
  4.加快建设公用数字信息亭,使市民、企业、政府能进行广泛的多媒体信息交流,并实现安全可靠的电子交易、电子支付,建成一个新颖的集信息服务、交易服务与物流服务等传统服务于一体的网络服务平台
  (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相关技术装备和软件
  坚持技术创新,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我市科研单位和企业已拥有的电子商务相关技术装备和软件,培育、扩大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的市场需求,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硬件和软件产业化进程。
  (七)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
  有步骤地启动全市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要在基础较好的区域和行业、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电子商务是一项应用面广、技术性强、涉及面宽的社会信息化系统工程。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各行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商务推进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各行业、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在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好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和信息交流工作。要加大政府各类资金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投入。
  (二)制定政策法规,加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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