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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等部门
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362号 2005年11月25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呼和浩特海关《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

(国土资源厅、党委宣传部、外事办公室、教育厅、商务厅、

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呼和浩特海关 2005年11月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正确使用中国地图,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但地图市场上错绘国界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随意使用变形地图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在电视、报刊和互联网上,已严重影响到国家版图的尊严。因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促进地图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
  二、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版图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国家疆域的认知、认同和自觉维护的意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切实推进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从2006年起,要利用每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宣传日,集中开展一次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学校等阵地,普及地图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形成正确使用中国地图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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