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救灾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1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救灾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救灾资金管理的意见
省审计厅今年,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各市、县、区财政、发展改革、教育等327个部门2003年度教育救灾资金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751所学校建设和维修工程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对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这次审计资金总额24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71亿元,设区市财政资金1625万元,县(市、区)财政资金1520万元,社会捐赠资金3385万元。教育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学校的建设和维修。截至今年5月底,已建成且交付使用学校637所,占应建751所学校的85%。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各级政府对灾区学校的建设比较重视,财政、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基本按期完成了灾区学校的重建和修缮工作。但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一是除榆林市以外的9个设区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滞留教育救灾资金2078万元。二是有3个设区市的教育和项目单位挤占挪用救灾资金60万元,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其他建设项目和招待费等。三是52个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计划资金1227万元。四是5个设区市的项目建设单位用不合规票据支付工程款976万元。五是部分建设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有的聘请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对已完工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全省751个建设项目中,只有291个项目进行质量验收,占项目总数的38%。六是7个设区市部分市、县有508万元财政配套资金没有到位。另外,审计发现,目前我省中小学教育投入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等三个部门管理,由于不同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造成不同部门对同一建设项目重复投资,对校舍资源剩余的学校仍然投资,对已列入撤点并校的学校继续投资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救灾资金的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教育资金投入协调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