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瓦斯抽采力度
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要按照“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地面永久抽放为主的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采。
瓦斯抽采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余系数,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瓦斯抽采指标要列入企业年度经营考核指标。
采煤工作面,凡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钟或用通风方法难以解决瓦斯问题的,必须实施综合瓦斯抽采措施。瓦斯抽采要满足安全要求,绝对涌出量大于30立方米/分钟的,瓦斯抽采率不得低于60%;绝对涌出量为20—30立方米/分钟的,瓦斯抽采率不得低于50%;绝对涌出量小于20立方米/分钟的,瓦斯抽采率不得低于40%。否则不得开采。
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瓦斯措施,并确保掘进工作面钻孔每平方米不少于2个。否则不得掘进作业。
韩城矿区,凡突出煤层临近可作保护层开采的煤层厚度大于08米的,必须强制性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钻进能力大的强力钻机,按采掘工作面要求综合抽采瓦斯。否则不得采掘作业。
六、建立可靠的瓦斯监测系统
全省所有瓦斯矿井必须装设可靠的瓦斯监测系统,并配备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瓦斯监测系统探头的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局扇和移动抽采泵必须安设开停传感器。韩城市、耀州区、彬县、黄陵县、镇坪县和铜川、韩城矿务局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05年年底以前,其他瓦斯矿井2006年6月底以前必须实现县级或矿务局联网集中监测。益秦公司对所属矿井的瓦斯也要实现实时监测。
七、坚持以风定产
矿井要建立计划供风制度和测风制度,矿井、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施工)。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地点恢复工作前必须先检查、排放瓦斯。无计划停电、停风要按事故追究处理。局扇严禁循环风。严禁3台及以上的局扇同时向1个用风地点供风。严禁使用一台局扇同时向2个以上用风地点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