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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税系统“秦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税系统
“秦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5]160号)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地税系统“秦税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12月22日省局税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确保“秦税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陕西省地税系统“秦税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稳妥地实施“秦税工程”,为总局“金税三期”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根据《陕西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秦税工程”规划》和《“秦税工程”总体设计方案》,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情况,特制订“秦税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秦税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按照“金税三期”的目标、内容和我省地税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根据各个应用系统的重要程度分步实施,对征管业务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的核心模块要优先实施,重点突破,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各个应用系统的建设。
  (二)坚持“一体化”的原则
  一体化包括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等三个方面。管理一体化即“秦税工程”的组织实施由省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局成立“秦税工程”实施机构;业务一体化即省局制定全系统统一规范的征管业务规程和岗责体系;技术一体化即省局制定“秦税工程”统一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
  (三)符合“金税三期”要求的原则
  “秦税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内容必须符合“金税三期”的要求。“秦税工程”所需的产品选型,要符合总局的选型要求;“秦税工程”首先要使用总局计划在地税系统推广应用的软件系统,避免重复开发;“秦税工程”的实施要紧紧和“金税三期”结合起来,切实为“金税三期”做好基础平台和业务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根据全省大集中系统的特点,按照实际需要合理调配、整合省局以及各局的计算机硬件资源,充利用小型机等重要设备,以避免浪费,最大限度节约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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