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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
(青政办[2005]15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817起,死亡630人,受伤967人,直接经济损失357.02万元。特别是11月份以来,连续发生3起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导致12人死亡,11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目前,我省气温变化无常,温差大、多风雪、路面易结冰,这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很大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也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系列规定,提高认识,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因地制宜,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认真排查本地区交通事故多发的地段、时段和原因,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制定相应措施,加大道路安全监管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我省冬季路面情况多变的特点,以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要道为重点,加大对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客,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超速、客车超员以及无牌、无证车辆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警力和科技手段加强路面交通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客车特别是长途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超员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公安部门要在严肃处理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向交通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三、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交通部门要结合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重点实施路段的治理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完善一、二级国省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志、让行标志和指路标志。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施工绕行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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