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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
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青政[2005]6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新时期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依赖性增大,资源消耗大、浪费严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环境压力增大的矛盾日益加剧,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需要认真对待并切实加以解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现就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要做的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青海实际,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节约意识,理顺体制,转换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政府机关综合节约率达到5%;
  ———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为2.78吨标准煤;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为60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1.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28%;
  ———全社会节约意识显著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基本确立。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节约型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全面树立节约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作好表率,带头厉行节约。机关工作人员要立足本职,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在机关内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强化照明节电。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努力节约办公支出,减少办公耗材使用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提倡节约用纸,文档双面打印,双面印刷。积极推进公务用车节油,降低燃油消耗。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倡集中乘车。切实规范公务行为,严禁滥用公款消费,控制各种会议、大型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努力减少节日和庆典用品的一次耗费。各级政府机关要走在全省的前列,把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节约工作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各级统计部门要把政府综合节约指标列入年度统计范围,作为政府考核的依据。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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