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基层卫生监督员培训
基层卫生监督员培训要突出基本法律法规、基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收集上报、综合执法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网底和哨点的作用。
基层卫生监督员培训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定期举行。基层卫生监督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系统培训,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培训。
5、学历教育
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员学历层次,注重人才培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卫生监督员特别是年轻卫生监督员,本着学用一致原则,选择学习业务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院校学习深造。
(三)培训形式
1、短期集中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培训、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
2、中长期脱产培训(进修班、研修班)。
3、网络远程教育和有要求、有内容、有考核的自学。
4、在职学位教育。
5、地区之间学习交流。
6、出国(境)培训。
(四)培训内容
1、国家基本法律、法规。
2、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3、卫生监督员文明礼仪、职业道德。
4、卫生监督文书书写。
5、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6、卫生监督执法各专业技术知识。
7、卫生监督执法现场工作程序。
8、卫生监督员采样、现场快速监测仪器操作技能。
9、卫生事业管理知识及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11、国际、国内卫生监督新进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与核心。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是实现卫生监督保障人民健康目标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是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卫生监督员素质的有效手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转变重使用轻培训的观念,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培训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我省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当地卫生监督员年度培训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每年底要对本年度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严格执行各项教育培训制度,把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