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社会救助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积极汇报争取建立健全与救助体系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基层救助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在基层搭建“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和工作平台,努力争取专项工作经费,积极实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筹措机制,确保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各类社会救助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积极探索改革资金划拨和发放方式,理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划拨和发放程序,城市低保金力争年内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
大力拓宽社会互助的渠道。健全完善社会捐助网络,进一步拓宽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在街道和社区覆盖面,研究制定救灾捐赠应急预案,完善捐助表彰制度;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联系,做好帮扶款物接收工作。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抓紧建立健全各级慈善组织和慈善工作体系,加强社会慈善宣传,培育社会慈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加强与外界慈善组织联系,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施。大力推广“爱心超市”、“爱心互动”等新型社会互助形式。
二、深入落实城乡基层群众“四个民主”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定期工作制度,切实按17号文件要求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三级联创”、纳入对基层干部政绩考核中去,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指导抓好村委会建设并协调好村委会与各方关系,规范“两会两组”的产生方式,细化和落实各项工作规程,纠正个别地方从村委会成员中直接产生“两会两组”成员的做法和“两会两组”工作不够深入、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切实抓好乡镇政务公开。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落实关于责任追究和民主评议村干部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广泛向村民宣传17号文件,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年内适当时候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暨村民自治示范命名表彰会。
进一步推动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各级社区联系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定点联系社区制度,指导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完善社区工作制度,理顺社区关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积极争取把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纳入当地城市基本建设配套建设项目规划,大力挖掘社区资源潜力,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着力抓好社区服务示范点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各类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服务活动规模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结合社区服务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社区就业。协调卫生、科技、劳动、教育、法律服务等资源进社区,推动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和服务进社区。继续抓好“万家社区图书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深入开展社区示范创建活动。
指导搞好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确保3月底前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并指导搞好换届移交,做好换届选举资料归档和复查验收工作,配合搞好村财审计。抓好对新当选村居委会成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