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
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以奖代拨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旅委[2005]200号)
各有关单位:
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是我市推进旅游国际化的一大创举,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根据《杭州市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杭州旅游国际化启动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4]40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1号)文件精神,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以奖代拨,以示鼓励。现将《杭州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以奖代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九日
杭州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以奖代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我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杭州旅游国际化工作,根据《杭州市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杭州旅游国际化启动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4]40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1号)文件精神,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财政局决定对我市的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优秀单位按以奖代拨的方式给予补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
1、已对外开放的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
2、在杭的国际旅行社。
二、考核标准
(一)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的考核标准
1、对“五个一”要求(即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解说员、一名联络人员、一部外联电话、一条参观线路)的落实情况;
2、接待游客团队及人数(按统计规范执行);
3、对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作的配合情况,主要指是否按要求上报月统计报表、是否按要求参加会议等方面;
4、对旅游团队的接待配合情况,主要是手续是否简便、接待是否热情等方面;
5、外国游客的评价和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