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2.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附件1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
│类别│ 对 象 │ 证 明 材 料 │备注│
├──┼──────────────────────┼───┬──────────────────┼──┤
│ 1 │ 父母均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本人户│ 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 │ │
│ │ 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口簿、│ │ │
├──┼──────────────────────┤监护人├──────────────────┼──┤
│ 2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户口簿│ 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明 │ │
│ │ 适龄子女 │(直系│ │ │
├──┼──────────────────────┤亲属外├──────────────────┼──┤
│ 3 │ 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的监护│ 市民政局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 │
├──┼──────────────────────┤人还需├──────────────────┼──┤
│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提供委│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 │
│ │ 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托监护│ 重病证明书 │ │
├──┼──────────────────────┤的公证├──────────────────┼──┤
│ 5 │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 │ 书) │ 省人事厅或市人事局证明、职称证书 │ │
├──┼──────────────────────┤ ├──────────────────┼──┤
│ 6 │ 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 │市人事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 │
│ │ │ │ 格证》、单位证明、监护人暂住证 │ │
├──┼──────────────────────┤ ├──────────────────┼──┤
│ 7 │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 │相关使领馆证明、市公安局出具的有效入│ │
│ │ │ │ 境证明、本人护照或身份证 │ │
├──┼──────────────────────┤ ├──────────────────┼──┤
│ 8 │ 在我市投资的台湾人士的随行子女 │ │ 市台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台胞证 │ │
│ │(需父或母在广州居住并照顾子女,不是委托亲友│ │ │ │
│ │ 代管) │ │ │ │
├──┼──────────────────────┤ ├──────────────────┼──┤
│ 9 │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县级以上政府认可证│ │
│ │ │ │ 明、本人身份证或回乡证 │ │
├──┼──────────────────────┤ ├──────────────────┼──┤
│ 10 │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 │市级以上外事办或外国专家局证明及合法│ │
│ │ │ │ 居留证明 │ │
├──┼──────────────────────┤ ├──────────────────┼──┤
│ 11 │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其中一名) │ │区、县级市以上民政局证明、监护人暂住│ │
│ │ │ │ 证 │ │
├──┼──────────────────────┤ ├──────────────────┼──┤
│ 12 │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 │
├──┼──────────────────────┤ ├──────────────────┼──┤
│ 13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 │市环卫局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卫临时工子│ │
│ │ 卫临时工子女(其中一名) │ │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暂住证、有效劳动│ │
│ │ │ │ 合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