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转发宁波银监局关于银行业支持我市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金融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宁波银监局深入调研,制定了《关于银行业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银行业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银监局 二○○五年八月四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六大联动”战略和建设“平安宁波”总体部署,以及市政府提出的今年主要经济工作任务和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的决定,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银行业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5年是我市经济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和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推动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经济中心,成为长三角南翼强有力的经济增长极,全市银行业要增强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在港口开发、开放型经济建设、城市化建设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信贷有效投放重点要放到临港工业、外贸经济、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优势特色行业、重点企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上。要积极创新融资、结算服务手段,改进内部管理,扩大对农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缓解资金总供求矛盾,切实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不以企业规模大小作为贷款条件,坚持不以企业所有制性质决定信贷取舍,坚持不断提高衡量风险和规避风险的能力,积极支持满足贷款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的资金需求,热情指导暂时达不到条件的企业提高自身素质。银行业利用金融手段大力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既是充分体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作用和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我市银行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抓住深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信贷考核制度,在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投放节奏均衡平稳,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宁波银监局将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合理增长情况作为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发挥金融在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