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卫生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2005]费549号 2005年11月25日)
福建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闽卫[2005]函511号)收悉。根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核定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4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850元/生?学年。
本通知自200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严格遵守《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应实行票款分离,资金直接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