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到2006年年底,全省要实行新的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建筑业及有关行业木材消耗降低10%,基本解决商品过度包装和一次性木制品过多的问题,散装水泥使用率由37.8%提高到38.8%。
(一)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
制定设计、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材的建筑结构体系以及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此项工作由省经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
(二)推进木材等原材料节约、代用。
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开发既符合卫生标准、又有利于节约木材的代用品。定期对烟、酒、药品、食品等商品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进行检查、处理,净化流通市场。此项工作由省商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负责组织落实。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到2006年年底,全省形成综合配套的土地保护制度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制度,实行集约利用、合理开发、占补平衡,保证经济发展用地;提高农村集约化水平,实施村民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养殖业向畜牧小区集中。
(一)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1.建立和完善调控体系。修订和完善各类建设用地管理指标,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标准体系。对于经营性的加工类工业项目,逐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建立全省平衡的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标准体系,定期更新和调整基准地价,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土地最低标准。
2.提高土地资源承载经济的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严禁建设脱离实际、违反标准的大广场、宽马路。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在省级开发区(园区)内每公顷土地一般不得低于1000万元,其他区域不得低于450万元。以煤城沉陷区和其他工矿废弃地为重点,加大土地复垦整治力度,增加建设和农业可利用地面积,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
以上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农委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二)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化、集约化水平。
1.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化、集约化。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治理灾毁地、废弃地,积极推进撤队并场、撤屯并村,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集约利用水平,调整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
2.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力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等耕地培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的利用效益;启动以防治水土流失与退化为主要内容的黑土地治理工程,推广少耕免耕、秸秆覆盖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减少水土流失。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划定、补划备案、定期统计分析及年度核查制度,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以上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农委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