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照《若干意见》要求,负责协调相关银行对本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给予必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间为企业贷款提供便利;在疫情发生期间,对已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贷款银行免收贷款罚息。
北京银监局按照《若干意见》要求,负责协调辖内相关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为疫情防控开辟方便快捷的通道,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对已向本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重点家禽养殖企业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疫情发生期间视企业实际困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具体条件由贷款机构决定;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存贷比例和授信额度,并加强系统内规模和资金调剂;加强贷款用途及贷款投向的监测分析,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和产生新的不良贷款。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对本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的具体措施。按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一半给予贴息,贴息期为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以银行结息票据为准。贴息所需资金除按《若干意见》规定由中央财政负担20%外,其余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市农委、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享受流动资金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政策的具体企业名单。
四、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和家禽品种资源
原种禽场、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优先享受流动资金贷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等扶持政策。
北京银监局应明确一家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负责落实原种禽场、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依据职责做好落实该项政策的协调工作。北京银监局要根据本通知规定,对辖内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有关金融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给予扶持和保护。一是对原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采取严格的隔离保护措施,区县政府组织当地定点屠宰企业对重点种禽场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散养家禽进行收购。二是对原种禽场、祖代种禽场按存栏规模给予补助,原种禽和祖代种禽每只补助8元。具体补贴标准、种禽场名单和规模由市财政局商市农委和市农业局确定。
五、科学引导禽类产品消费,稳步推进家禽业转变饲养方式
加大对动物防疫和消费禽类产品等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稳定家禽业发展。同时,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家禽业转变饲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农业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抓紧制定养殖业发展规划和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建立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促进家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