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康复服务体系,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七)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残疾人员,可通过建立城镇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给予适当补助。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对特困残疾人个人筹资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资助;对因经济困难、患大病的特困残疾人,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仍难以承担的,由当地政府通过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也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大病救助,对基本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特别照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吸收残联参加。
(八)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康复工作机制,丰富康复内容,普及康复知识,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受益面,使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逐步得到满足。加强康复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对口扶贫和“三下乡”活动。发挥大医院和医疗机构技术优势,组派专家医疗队,指导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工作,帮助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
(九)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认真做好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筛查工作,减少先天残疾发生;预防缺碘、氟中毒等环境因素致残,降低药物致残发生率和疾病致残率。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事故致残。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控制残疾程度加重。
四、落实扶残助学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十)改善贫困地区特殊教育条件。把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切实解决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和新建特教学校问题。扶持农村残疾学生较为集中或具备寄宿条件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教班,大力开展随班就读。
(十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和完善助学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组织实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应优先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入学。到2007年底前,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都能优先享受“两免一补”(免费发放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